近来,多名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一起养老欺诈案子,白叟不合判定被告人李某犯集资欺诈罪,上圈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套余并处分金人民币50万元;其他四名被告人姜某、吉林张某、起涉欺诈段某、养老郭某犯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,法集判处有期徒刑3-4年不等,资案并处分金。宣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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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/caption]法院审理后以为,多名被告人李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,白叟不合运用欺诈办法,上圈不合法集资,套余数额巨大,吉林其行为构成集资欺诈罪。且被告人李某策划、安排、施行集资欺诈行为,系主犯,以晚年人为集资欺诈目标,导致集资参加人巨额集资款未得到补偿,给晚年人的日子和养老形成严峻影响,社会危害性严峻,依法应当从重处分。被告人姜某、张某、段某、郭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,打乱金融次序,数额巨大,其行为均构成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,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定。
集资参加人代表及各界大众10余人旁听了此次揭露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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